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3、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请以当地考务文件为准)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包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类别)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包含:建筑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6个类别)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