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的通知 中电联信资〔2017〕2号
[2017-03-24]
各有关企业、各评审机构:
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数据分析工作,经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研究决定,现就2017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以下称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是在2017年3月15日前,持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企业均须参加,并按要求填报本企业2016年度的数据信息。获证企业名单以“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2015年、2016年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的企业,暂不要求单独填报运行维护业务数据信息。
二、填报方式
获证企业需登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中“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并提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获证企业年度数据信息表》(以下称《年度数据信息表》)。
三、填报时间安排
1. 获证企业须按注册所在地分批次进行《年度数据信息表》的在线填报和提交,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数据信息表》填报和提交工作。
在所属批次填报时间开始前,企业只能登录和下载《年度数据信息表》及相关资料,不能在线填报和提交。希望有关企业能提前下载《年度数据信息表》及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数据,做好在线填报和提交的准备。
企业可通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首页“企业申报”中的“年度数据信息”栏(链接:http://www.csi-s.org.cn/miit_webmap/miit_jcqysb)下载《年度数据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在线填报和提交的具体批次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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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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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所在地(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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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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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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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贵州省、江西省、青海省、大连市、宁波市、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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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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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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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甘肃省、黑龙江省、海南省、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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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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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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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福建省、天津市、辽宁省、厦门市、云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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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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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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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重庆市、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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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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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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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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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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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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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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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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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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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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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所属批次填报提交工作截止日期后的30日内,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B级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应按照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的要求,对其负责地区(其中广东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委托赛宝认证中心负责)获证企业填报的《年度数据信息表》进行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在网上提交至电子联合会资质办。
评审机构负责确认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填报的年度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异常(如数据单位是否正确)等。
3. 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对获证企业报送的《年度数据信息表》开展抽查工作,并在2017年7月15日前将拟抽查企业的名单发委托抽查机构。
4. 2017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和委托抽查机构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包括要求获证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5. 2017年9月15日前,评审机构和委托抽查机构应将2017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和抽查工作的总结及抽查记录(均为电子版)报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工作总结的重点是阐述数据填报和抽查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获证企业对资质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1. 为避免获证企业在截止日期前集中登录平台提交数据造成的网络拥堵,2017年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的工作首次实行按注册所在地分批次进行在线填报和提交。请获证企业记清本企业的填报批次和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
2.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系统2015年底上线后,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已要求全部获证企业重新进行企业账号注册,此次填报年度数据时,需使用重新注册后的企业账号登录。
尚未进行企业账号注册的企业,请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首页点击“企业账号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后,再登录并填报年度数据。
3. 以往年度获证企业遗失、遗忘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信息的问题较为突出,希望有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并建议由专人妥善保管本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做好备份工作。
遗失登录密码的企业可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系统会将密码反馈至企业注册账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遗失用户名信息的企业可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的“企业账号找回”,完成相关找回手续。鉴于找回账号流程时间较长,可能会造成企业填报数据的周期缩短,因此提醒企业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信息,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4. 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时,财务数据应按照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填报。
5. 各评审机构应督促其评审的企业准确填报年度数据信息,避免出现到期换证或升级时的申报数据与《年度数据信息表》中填报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其换证或升级结果。
6. 获证企业填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信息时,请严格按照涉密规定填写。
7. 企业填报提交工作终止日期后,除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评审机构和委托抽查机构根据抽查结果,认定填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数据不符,退回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和重新提交的情况外,原则上已提交的数据不得进行修改。2017年9月15日后,所有数据信息入库存档,不再允许申请退回修改。请获证企业认真仔细填报和提交年度数据信息。
8. 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数据信息的获证企业,视其自动放弃资质。2016年度共有103家企业因未按期填报《年度数据信息表》,被取消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9. 如发现获证企业在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获证企业填报年度数据信息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获证企业和各评审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工作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蓉华 010-68208064
电子邮箱:sio@citif.gov.cn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抄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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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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